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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 202307051001 | ||
相对人名称 | 北陶墟村马建卫生室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马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
主要违法事实 | 1、治疗室内,使用后的一次性针管、一次性针头和玻璃安瓿扔在地面的纸箱内。
2、治疗室桌子上,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未浸泡在消毒液中;打开后的玻璃安瓿放在未加盖的损伤性利器盒上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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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 | 1、治疗室内,使用后的一次性针管、一次性针头和玻璃安瓿扔在地面的纸箱内。
2、治疗室桌子上,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未浸泡在消毒液中;打开后的玻璃安瓿放在未加盖的损伤性利器盒上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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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的法律条款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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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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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警告罚款3000元 | 实施机关 | 博野县卫生健康局 |
决定(通知)日期 | 2023-07-15 |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 2023-07-15 |
全文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