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为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就业作用,帮扶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冀人社规[2020]2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26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征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岗位数量
根据上级拨付就业补助资金测算,2026年度博野县直各单位拟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25个。
二、岗位征集范围
凡愿意承担社会责任、有公益性岗位需求、能够按月足额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实际缴费人数10人以上(含10人)的县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均可向人社部门申请开发公益性岗位,一般为辅助性岗位,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
三、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为国家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就业困难人员。
四、公益性岗位申请程序
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单位可向县人社局提出开发岗位申请,县人社局根据申报单位开发申请和就业补助资金预算安排情况,研究确定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计划,并向社会公布。请各申请单位将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申请报告于9月3日前报送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312-8327390 8328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