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经济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经济发展和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经济形势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三)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布局;指导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
(四)贯彻执行国家、省信息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拟订能源发展规划,管理粮食、棉花及药品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储备,规划和指导全县服务业的建设和发展;
(五)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发展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下同)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负责对全县中小企业的综合协调、指导和服务;指导和推进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指导和扶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和规范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各类中介组织工作,促进金融机构建立与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
(六)编制全县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对全县科技成果的登记、鉴定、验收工作。指导协调乡镇的科技工作,推动各行业的技术进步;
(七)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推进流通产业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化流通方式。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对外开放、招商引资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八)组织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政府确定的有关粮油收购、储存、流通的政策和法规;提出地方有关粮油收购、储存、流通政策及管理办法;制定全县粮油收购、储存、流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九)负责全县粮油总量平衡和品种调剂,安排和落实县粮食应急供应方案;负责全县粮油储存的安全管理,负责全县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及粮油批发市场建设的规划布局等事项;
(十)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指导全县粮食企业的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落实国家粮油质量标准;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推动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法规,指导全县粮食系统的财务管理;指导全县粮食系统的企业内部审计工作;
(十二)执行国家粮油流通和粮油贮备的统计制度,汇总各类统计工作报表;负责全县粮食系统职工的在职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工作;
(十三)宣传物价政策法规,研究重要商品(包括由市场调节的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价格管理的政策和办法,适时提出对市场物价进行调控的意见和建议;
(十四)组织落实中央、省提出的价改方案。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和要求,研究和提出理顺价格关系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实施;
(十五)对由国家实行定价的商品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及重要经营性收费,实施直接管理;对放开商品的价格,通过监审,提价申报,规定限价和差率控制等措施进行管理;
(十六)建立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和信息网络,分析市场物价趋势,向政府及上级物价部门反映物价方面的重要情况,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
(十七)依据国家、省、市有关价格法规和政策,对全县所有涉价和收费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受理对价格(收费)违法行为的举报,对价格(收费)申诉案件进行复议和裁决;
(十八)负责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提供依据;
(十九)组织对涉案中物品价值的评估鉴证,为司法和行政执法机关办案提供法律依据;
(二十)向企业发布信息,指导企业用好市场调节商品价格的定价权,指导行业组织价格自律工作;
(二十一)负责统筹推进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法治规划和建设;
(二十二)按照省委和省有关部门统一部署,协调推进全县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制度建设,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建设;
(二十三)组织拟订全县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
(二十四)统筹全县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构建智能集约的平台支撑体系;
(二十五)协调推进全县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
(二十六)协调推进全县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
(二十七)在具体承担全县数据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等职责中,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负责拟订全县相关数据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十八)统筹推进政府履职和政务运行数字化转型;
(二十九)协同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开展网络数据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督工作;
(三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设以下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及事务工作。组织或参与、协调有关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组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
(二)规划发展和产业股。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承担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的组织编制和综合平衡性工作。研究分析产业发展的趋势,组织实施国家产业政策,监督产业政策落实情况;提出产业发展方向和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有关政策建议等。
(三)投资和项目股。承担全县经济发展、社会行业投资战略的制定,重大项目策划;负责宏观经济调控政策贯彻落实,跟踪监测生产性、生活性重点项目投资进度。提出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和协调全县社会发展规划等。
(四)经贸服务业股。拟订促进全县市场体系建设政策;推进商品市场标准化建设;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服务贸易政策和促进服务业出口规划、政策,牵头拟订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货物进出口工作。
(五)科学技术股。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科技方针、政策、法规、规划;研究提出全县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宏观战略。
(六)国防动员办(人防办)。组织拟订县国防动员委员会联合办公室相关制度机制。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联合办公室印章管理。承担国防动员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涉及各有关部门之间的总体协调工作等事项。
(七)数据股。负责统筹推进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法治规划和建设。承担协调推进全县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拟订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并推动实施。负责推动全县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工作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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