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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博野10万千瓦风电项目征收土地公告

博野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南小王镇淮南村及有关农户:

国家电投博野1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用地,于2025年8月15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367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1.857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367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8月15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0975公顷

(二)范围:南小王镇淮南村(地块17)位于北侧(东至:淮南村地;南至:淮南村地;西至:淮南村地;北至:淮南村地)的土地

(三)用途:供电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博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boye.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博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博野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8日   


博野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程委镇北板桥村及有关农户:

国家电投博野1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用地,于2025年8月15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367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1.857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367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8月15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0960公顷

(二)范围:程委镇北板桥村(地块1)位于北侧(东至:北板桥村地;南至:北板桥村地;西至:北板桥村地;北至:北板桥村地;(地块2)位于东北侧(东至:北板桥村地;南至:北板桥村地;西至:北板桥村地;北至:北板桥村地)的土地。

(三)用途:供电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博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boye.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博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博野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8日   


博野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程委镇南辛庄村及有关农户:

国家电投博野1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用地,于2025年8月15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367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1.857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367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8月15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0960公顷

(二)范围:程委镇南辛庄村(地块3)位于北侧(东至:南辛庄村地;南至:南辛庄村地;西至:南辛庄村地;北至:南辛庄村地)的土地;(地块7)位于东南侧(东至:南辛庄村地;南至:南辛庄村地;西至:南辛庄村地;北至:南辛庄村地)的土地。

(三)用途:供电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博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boye.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博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博野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8日   


博野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程委镇庞庄村及有关农户:

国家电投博野1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用地,于2025年8月15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367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1.857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367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8月15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0960公顷

(二)范围:程委镇庞庄村(地块4)位于南侧(东至:庞庄村地;南至:庞庄村地;西至:庞庄村地;北至:庞庄村地)的土地;(地块5)位于东侧(东至:庞庄村地;南至:庞庄村地;西至:庞庄村地;北至:庞庄村地)的土地。

(三)用途:供电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博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boye.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博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博野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8日   


博野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程委镇王庄村及有关农户:

国家电投博野1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用地,于2025年8月15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367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1.857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367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8月15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0480公顷

(二)范围:程委镇王庄村(地块6)位于东侧(东至:王庄村地;南至:王庄村地;西至:王庄村地;北至:王庄村地)的土地。

(三)用途:供电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博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boye.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博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博野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8日   


博野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程委镇顿庄村及有关农户:

国家电投博野1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用地,于2025年8月15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367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1.857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367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8月15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0480公顷

(二)范围:程委镇顿庄村(地块8)位于南侧(东至:顿庄村地;南至:顿庄村地;西至:顿庄村地;北至:顿庄村地)的土地。

(三)用途:供电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博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boye.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博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博野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8日   


博野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程委镇杜田庄村及有关农户:

国家电投博野1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用地,于2025年8月15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367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1.857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367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8月15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0480公顷

(二)范围:程委镇杜田庄村(地块9)位于南侧(东至:杜田庄村地;南至:杜田庄村地;西至:杜田庄村地;北至:杜田庄村地)的土地。

(三)用途:供电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博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boye.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博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博野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8日   


博野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程委镇凤凰堡村及有关农户:

国家电投博野1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用地,于2025年8月15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367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1.857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367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8月15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1398公顷

(二)范围:程委镇凤凰堡村(地块10)位于西侧(东至:凤凰堡村地;南至:凤凰堡村地;西至:凤凰堡村地;北至:凤凰堡村地)的土地;(地块11)位于西北侧(东至:凤凰堡村地;南至:凤凰堡村地;西至:凤凰堡村地;北至:凤凰堡村地)的土地;(地块12)位于东北侧(东至:凤凰堡村地;南至:凤凰堡村地;西至:凤凰堡村地;北至:凤凰堡村地)的土地。

(三)用途:供电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博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boye.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博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博野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8日   


博野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程委镇北阳庄村及有关农户:

国家电投博野1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用地,于2025年8月15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367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1.857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367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8月15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0480公顷

(二)范围:程委镇北阳庄村(地块13)位于东北侧(东至:北阳庄村地;南至:北阳庄村地;西至:北阳庄村地;北至:蠡县)的土地。

(三)用途:供电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博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boye.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博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博野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8日


博野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程委镇南阳庄村及有关农户:

国家电投博野1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用地,于2025年8月15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367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1.857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367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8月15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1397公顷

(二)范围:程委镇南阳庄村(地块14)位于东侧(东至:南阳庄村地;南至:南阳庄村地;西至:南阳庄村地;北至:南阳庄村地)的土地;(地块15)位于东侧(东至:南阳庄村地;南至:南阳庄村地;西至:南阳庄村地;北至:南阳庄村地)的土地;(地块16)位于东侧(东至:南阳庄村地;南至:南阳庄村地;西至:南阳庄村地;北至:南阳庄村地)的土地。

(三)用途:供电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博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boye.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博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博野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