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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联合动力博野实验风场项目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博野县人民政府

 

城东镇里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国能联合动力博野实验风场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地块1)位于西北侧东至:里村地;南至:里村地;西至:里村地;北至:里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466公顷;拟征收你村(地块2)位于侧(东至:里村地;南至:里村地;西至:里村地;北至:里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466公顷;拟征收你村(地块3)位于侧(东至:里村地;南至:里村地;西至:里村地;北至:里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490公顷拟征收你村(地块4)位于西侧(东至:里村地;南至:里村地;西至:里村地;北至:里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466公顷。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保定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国能联合动力博野实验风场项目核准的批复》(保行审投核字〔2024〕11号),用于国能联合动力博野实验风场项目建设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用途为供电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地块1)0.0466公顷,全部为农用地(林地0.0466公顷);拟征收你村土地(地块2)0.0466公顷,全部为农用地(林地0.0466公顷);拟征收你村土地(地块3)0.0490公顷,全部为农用地(林地0.0490公顷)拟征收你村土地(地块40.0466公顷,全部为农用地(林地0.0466公顷)。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共涉及我县一个区片,Ⅲ区片,区片价为93万元/公顷(6.2万/亩),面积为0.1888公顷,17.5584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对经济作物、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标准为城东镇人民政府聘请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对青苗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补偿标准为每亩1200元。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依据土地现状调查。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

社保措施:依据《博野县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和风险基金提取比例的意见》,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落实社会保障。按照征地区片价的45%缴纳。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城东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博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326日至202542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博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boye.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孙博涛      联系电话:0312-8325616

                                                         博野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6日


博野县人民政府

 

城东镇城东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国能联合动力博野实验风场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地块5)位于北侧东至:城东村地;南至:城东村地;西至:城东村地;北至:城东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490公顷;拟征收你村(地块6)位于侧(东至:城东村地;南至:城东村地;西至:城东村地;北至:城东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490公顷;拟征收你村(地块7)位于侧(东至:城东村地;南至:城东村地;西至:城东村地;北至:城东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466公顷。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保定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国能联合动力博野实验风场项目核准的批复》(保行审投核字〔2024〕11号),用于国能联合动力博野实验风场项目建设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用途为供电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地块50.0490公顷,全部为农用地(0.0490公顷);拟征收你村土地(地块60.0490公顷,全部为农用地(林地0.0490公顷);拟征收你村土地(地块70.0466公顷,全部为农用地(林地0.0466公顷)。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共涉及我县一个区片,Ⅲ区片,区片价为93万元/公顷(6.2万/亩),面积为0.1446公顷,13.4478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对经济作物、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标准为城东镇人民政府聘请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对青苗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补偿标准为每亩1200元。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依据土地现状调查。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

社保措施:依据《博野县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和风险基金提取比例的意见》,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落实社会保障。按照征地区片价的45%缴纳。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城东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博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326日至202542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博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boye.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孙博涛      联系电话:0312-8325616

                                                               博野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6日

博野县人民政府

 

城东镇西许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国能联合动力博野实验风场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地块9)位于北侧(东至:西许村地;南至:西许村地;西至:西许村地;北至:西许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490公顷;拟征收你村(地块10)位于东北侧(东至:西许村地;南至:西许村地;西至:西许村地;北至:西许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9726公顷;拟征收你村(地块11)位于东北侧(东至:西许村地;南至:西许村地;西至:西许村地;北至:西许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490公顷;拟征收你村(地块12)位于东侧(东至:西许村地;南至:西许村地;西至:西许村地;北至:西许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490公顷;拟征收你村(地块13)位于东南侧(东至:西许村地;南至:西许村地;西至:西许村地;北至:西许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490公顷。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保定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国能联合动力博野实验风场项目核准的批复》(保行审投核字〔2024〕11号),用于国能联合动力博野实验风场项目建设。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用途为供电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地块9)0.0490公顷,全部为农用地(林地0.0490公顷);拟征收你村土地(地块10)0.9726公顷,全部为农用地(林地0.9688公顷、其他农用地0.0038公顷);拟征收你村土地(地块11)0.0490公顷,全部为农用地(林地0.0490公顷);拟征收你村土地(地块12)0.0490公顷,全部为农用地(林地0.0486公顷、其他农用地0.0004公顷);拟征收你村土地(地块13)0.0490公顷,全部为农用地(林地0.0490公顷)。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共涉及我县一个区片,Ⅲ区片,区片价为93万元/公顷(6.2万元/亩),面积为1.1686公顷,计108.6798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对经济作物、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标准为城东镇人民政府聘请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对青苗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补偿标准为每亩1200元。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依据土地现状调查。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

社保措施:依据《博野县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和风险基金提取比例的意见》,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落实社会保障。按照征地区片价的45%缴纳。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城东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博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326日至202542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博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boye.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孙博涛      联系电话:0312-8325616


                                                                        



             博野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6日


博野县人民政府

 

城东镇东伯章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国能联合动力博野实验风场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地块14)位于东南侧东至:东伯章村地;南至:东伯章村地;西至:东伯章村地;北至:东伯章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490公顷;拟征收你村(地块15)位于西南侧(东至:东伯章村地;南至:东伯章村地;西至:东伯章村地;北至:东伯章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466公顷;拟征收你村(地块16)位于西南侧(东至:东伯章村地;南至:东伯章村地;西至:东伯章村地;北至:东伯章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490公顷。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保定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国能联合动力博野实验风场项目核准的批复》(保行审投核字〔2024〕11号),用于国能联合动力博野实验风场项目建设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用途为供电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地块140.0490公顷,全部为农用地(0.0490公顷);拟征收你村土地(地块150.0466公顷,全部为农用地(林地0.0466公顷);拟征收你村土地(地块160.0490公顷,全部为农用地(林地0.0490公顷)。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共涉及我县一个区片,Ⅲ区片,区片价为93万元/公顷(6.2万/亩),面积为0.1446公顷,13.4478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对经济作物、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标准为城东镇人民政府聘请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对青苗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补偿标准为每亩1200元。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依据土地现状调查。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

社保措施:依据《博野县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和风险基金提取比例的意见》,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落实社会保障。按照征地区片价的45%缴纳。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城东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博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326日至202542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博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boye.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孙博涛      联系电话:0312-8325616

                                                      博野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6日


博野县人民政府

 

城东镇大西章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国能联合动力博野实验风场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地块8)位于西南东至:大西章村地;南至:大西章村地;西至:大西章村地;北至:大西章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490公顷;拟征收你村(地块17)位于侧(东至:大西章村地;南至:大西章村地;西至:大西章村地;北至:大西章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490公顷。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保定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国能联合动力博野实验风场项目核准的批复》(保行审投核字〔2024〕11号),用于国能联合动力博野实验风场项目建设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用途为供电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地块80.0490公顷,全部为农用地(0.0490公顷);拟征收你村土地(地块170.0490公顷,全部为农用地(林地0.0490公顷)。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共涉及我县一个区片,Ⅲ区片,区片价为93万元/公顷(6.2万/亩),面积为0.0980公顷,9.114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对经济作物、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标准为城东镇人民政府聘请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对青苗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补偿标准为每亩1200元。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依据土地现状调查。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

社保措施:依据《博野县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和风险基金提取比例的意见》,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落实社会保障。按照征地区片价的45%缴纳。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城东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博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326日至202542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博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boye.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孙博涛      联系电话:0312-8325616

                                                      博野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