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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野县2025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博野县人民政府

 

博野东街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博野县2025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东侧东至东街村建设用地 南至 西至东街村居民点 北至博兴东路的土地面积1.4465公顷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4465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共涉及我县个区片,区片,区片价为154.5万元/公顷,103000元每亩,面积为1.4465公顷,土地补偿费用223.4843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住宅补偿方式为房屋置换,补偿标准按照中共博野县委办公室博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博办字〔2019〕17号)进行妥善安置。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依据土地现状调查。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房屋置换安置

社保措施:该批次用地为建设用地,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不需缴纳失地农民社保费用。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博野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博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321日至2025年420(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博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boye.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孙博涛          联系电话:0312-8325616

 

                            博野县人民政府

2025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