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野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博野镇东街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博野县2025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东侧(东至:东街村建设用地 南至:道 西至:东街村居民点 北至:博兴东路)的土地,面积1.4465公顷。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4465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共涉及我县一个区片,Ⅰ区片,区片价为154.5万元/公顷,(103000元每亩),面积为1.4465公顷,土地补偿费用223.4843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农村村民住宅补偿方式为房屋置换,补偿标准按照中共博野县委办公室博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博办字〔2019〕17号)进行妥善安置。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依据土地现状调查。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和房屋置换安置
社保措施:该批次用地为建设用地,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不需缴纳失地农民社保费用。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博野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博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4月20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博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boye.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孙博涛 联系电话:0312-8325616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