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野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博野镇南街村及有关农户:
博野县2025年度第3批次建设用地于2026年1月20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保转征函〔2025〕3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0.7957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保转征函〔2025〕32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1月2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7957公顷
(二)范围:拟征收你村位于东南侧(东至:博野县大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南至:河北现代电力变压器有限公司;西至:道路;北至:博爱路)的土地,面积0.7957公顷。
(三)用途:全部为工矿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2月4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博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boye.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博野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