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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项目的解读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指企业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经评估作为质押物从银行获得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它与传统的不动产抵押融资存在本质上的区别,因为它并没有物理介质存在,主要是指中小企业或各人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经评估后作为物质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项目,进一步扩大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渠道,拓宽了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企业获得贷款的融资渠道,推动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2023年1月13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申报专利保险补助和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项目的通知》,《通知》中申报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内容,汇总如下。有申请贷款需求的企业可以参照以下内容提前准备材料,用于明年上报。

一、补助对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通过自主专利权质押获得一年以上(含一年)银行贷款、且将贷款用于与专利生产能力建设有关投资的科技型企业。企业该笔贷款需满足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还款结束,有一年以上完整连续的利息支付凭证。

二、补助标准

1.采用专利权质押单一方式获得贷款的,对最后一年贷款按照合同约定利息的50%给予补助;实际支付利息低于合同约定利息的,按照实际支付利息的50%补助。

2.采用专利权质押附加其他担保组合方式获得贷款的,对最后一年贷款按照不超过贷款业务中专利权质押部分支付利息的50%给予融资企业补助。

3.每笔专利权质押融资贷款业务仅享受一次补助。同一补助年度内,通过专利权质押融资的企业,获得的补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河北省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申报书;

2.科技型企业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可提供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专精特新”或其他体现企业创新水平等的认定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3.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可表述为:***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为***。加盖单位公章);

4.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核对原件);

5.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等复印件,合同之间须具备关联性,其中在借款合同的担保方式页需双方盖章确认(核对原件);

6.与资产评估相关的合同、评估报告等;

7.贷款拨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8.贷款结清凭证、利息支付凭证及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9.采用专利权质押附加其他担保组合方式获得贷款的,出具通过专利权质押获得实际贷款额度的相关材料(如银行出具的证明);

10.专利权证书及年费缴纳凭证复印件;

11.诚信承诺书及其他材料。

提交的申报书及相关材料纸件一式一份和PDF格式电子件(同时报申报书的word版电子件)。材料是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

博野县相关企业政策咨询及申报材料报送联系方式:

博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312-8719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