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源头上消除农业机械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预防、减少和遏制农业机械事故的发生,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机械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河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等法规文件精神,近期县农水局组织农机监理业务人员对已回收报废的轮式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进行梳理,共梳理出20台(见附件)。现对以上符合注销条件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进行注销登记公告,由县水局公告注销其证书、牌照。注销后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号牌、行驶证及登记证书将失效,不得继续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博野县2026年第一批注销牌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