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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野县卫生健康局关于2027年度申办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审定事项的提示

按照冀招委【2020】5号文、冀招委【2018】4号文,我县2027年度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申办工作自2026915日开始,10月15日前结束申办条件如下:    

一、办理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父亲、母亲双方或母亲一方为我县农村居民。

2.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该考生无同父异母、同母异父或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     

3.考生本人为我县农村居民的。     

农村居民,指从考生身份审定当月起向前推算,具有我农村户籍人口连续10年以上,依法享有农村责任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权,不享受城镇居民或企业职工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的人员(超过两险不予受理)。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职工不属于这个范围(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的,符合上述条件,自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24个月内享受农村居民待遇。)

二、办理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居民户口本(考生父母、本人及首页)。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一份留存。

2.身份证(考生父母及本人)。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一份留存。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一份留存。

4.考生母亲的社保证明。在人社部门出具相关缴纳证明并加盖公章(县行政审批局人社部门社保窗口)。

5.农村居民户口状况证明(村委会出具)。需留存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父母户口不在一起,需出具父母双方村委会证明。

6.属父母离婚、丧偶的,要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属离婚的,需要提供父母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民事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及考生父母双方婚育状况证明,即未再婚或再婚后未生育的证明。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两份留存。  

2)属丧偶的,需提供死亡者的死亡证明及现存一方的婚育状况证明,即未再婚或再婚后未生育的证明。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两份留存。

7.考生本人填写的《河北省独生子女审定表》。需提供一式四份(本人档案、高考报名点、镇级服务大厅、县卫生健康局)  考生本人近期四张小二寸免冠照片。照片要求蓝底,成像区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确保清晰、规范。

三、办理地点:考生户籍所在地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