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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公路治超非现场检测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治理工作,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经批准,决定启用3处公路治超非现场检测设备,采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信息,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6年10月8日0时。

二、非现场检测设备位置

(一)通武线G230线K1356+105M处(保定市博野县G230线1号检测点),检测方向:双向检测。

(二)海顺线S333线K7+515M处(保定市博野县S333线1号检测点),检测方向:双向检测。

(三)温仁至博野公路S530线K12+850M处(保定市博野县S530线1号检测点),检测方向:双向检测。

三、执法事项

本次启用的非现场检测设备通过动态称重、视频监控、车牌识别等技术,对过往货运车辆的轴重、总重、外廓尺寸等数据进行全天候采集,检测数据、视频、图像等信息将为超限运输车辆违法证据,自动判定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四、违法处理

经以上非现场检测设备检测认定的超限运输车辆,应主动进入指定卸载场地进行卸载。被认定违法事实后,我单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超限货运车辆进行处罚。

五、注意事项

道路货运企业及驾驶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装载、合法运输。途经检测区域时,请按照交通标志标线和速度匀速行驶,不得故意遮挡车牌、绕行逃避检测。对扰乱检测设备运行或破坏设施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执法单位及地址

执法单位:博野县交通运输局

处理地址:博野县博兴西路123 

联系电话:0312—8322258

特此公告。

 

 

博野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9月17日